南京饿死女童案一审宣判
被告人乐燕被判无期徒刑
南京9月18日电 备受关注的南京饿死女童案今天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乐燕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乐燕系非婚生子女,自幼由其祖父母抚养,十六岁左右离家独自生活。有多年吸毒史,曾因吸毒被行政处罚。2011年1月乐燕育有一女(李梦雪)殁年2岁5个月,生父不详)。2011年起乐燕与李文斌同居,2012年3月育有一女李彤(殁年1岁3个月)。被告人乐燕身为被害人李梦雪、李彤的母亲,在李文斌于今年2月底因犯罪被羁押后,依靠社区发放的救助和亲友、邻居的帮扶,独自抚养两个女儿。乐燕因沉溺于毒品,疏于照料女儿,4月17日,因乐燕离家数日。李梦雪由于饥饿独自跑出家门,被社区干部及邻居发现并将两幼女送往医院救治,后乐燕当日将两女接回。乐燕在其因未尽抚养义务,曾致两幼女因饥病被送医的情况下,仍于4月下旬的一天下午,将两幼女独自置于其住所的主卧室内,留下少量食物、饮水,用布条反复缠裹窗户锁扣并用尿不湿夹紧主卧室房门以防止小孩跑出,之后即离家不归。同年5月3日,乐燕将其随身携带的家门钥匙遗落在朋友家,至案发后一直未取回。乐燕离家后曾多次向当地有关政府索要救助金,领取后即用于在外吸食毒品、玩乐,其明知两幼女在无人照料的情况下会饥渴致死,直至案发仍未曾回家。6月21日,社区民警至乐燕家探望时,通过锁匠打开房门后发现李梦雪、李彤已死于主卧室内。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乐燕身为被害人李梦雪、李彤的生母,对被害人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乐燕明知两年幼的被害人无人抚养照料,其不尽抚养义务必将会导致两被害人因缺少食物和饮水而死亡,但却仍然将两被害人置于封闭房间内,仅留少量食物和饮水,离家长达一个多月,不回家抚养照料两被害人,在外沉溺于吸食毒品、打游戏机和上网,从而导致两被害人因无人照料饥渴而死。乐燕主观上具有放任被害人死亡的间接故意,客观上造成两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因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摘自人民法院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