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驰针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债权人会议主席的提名公示
各债权人:
2017年9月4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2017)苏0581破25号
江苏神驰针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指定江苏正大发展律师事务所担任本
案管理人,并已通知各债权人于2017年11月3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现管理人债权登记、审核工作已近尾声,正在加紧完成后续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设
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为确保债权人会议的
顺利进行,管理人拟提名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市支行为
江苏神驰针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人会议主席。
各债权人对管理人的提名如有异议,可在三天公示期内书面向管理人
提出异议并附异议理由,管理人将予以审查。在公示期满后,管理人将结
合各债权人对提名的意见反馈情况,向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申请依法指
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江苏神驰针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7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