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驰针织有限公司
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管理人制订江苏神驰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驰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如下:
一、表决方式:
1、表决权人记名表决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对“破产财产管理方案”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表决。表决票记载的金额代表了该债权人的表决权份额。各表决权人的表决权份额以经常熟市人民法院决定确认的临时债权表或裁定确认的债权表所记载的债权金额为准。
2、现场表决
现场领取表决票,现场表决、现场统计、现场公布表决结果。
3、提前表决
有表决权的的债权人因自身原因而不能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可在本次会议现场表决统计工作结束前,通过邮寄、传真或直接送达方式将其书面表决意见送达管理人。如在债权人会议开始前已送达管理人,管理人应将已收到的书面表决意见提交给现场统计人员。该债权人的表决意见将直接计入表决结果中。
二、表决票中的表决意见
表决票设置两栏、两种表决意见:同意“表决规则”、“破产财产管理方案”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在同意栏中画“√”;不同意“表决规则”、“破产财产管理方案”或“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在不同意栏中画“√”。如债权人以指定方式以外的其他符号表决,或在不同栏目中同时作出意思相反的表决的,以及收到的表决票为空白的,均视为放弃。
以邮寄、传真或直接送达方式表决的,书面表决意见如采用管理人官网公布的提前表决票格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的,必须明确表明是否同意表决事项,并在书面表决意见上应加盖临时债权人的公章或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债权人如是个人,应在书面表决意见上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表决内容表述不清楚、意思表示含糊的,均视为“放弃”;表决意见在会议表决现场统计结束后到达的,则视为其未表决。
三、表决票的发放
表决票由工作人员根据常熟市人民法院决定的临时债权表或裁定确认的债权表名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现场交给每一位债权人,该过程将由管理人进行全程摄像记录。
表决票发放完毕后,由统计人员对债权人到会情况和表决票发放情况进行统计,并将未发放完毕的表决票予以封存保管。
如有表决权人已经通过邮寄、传真或直接送达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其再参加本次会议,除书面明确表示撤回原(邮寄、传真或直接送达方式)表决意见外,将不再对其另行发放表决票。
如表决权人不慎遗失表决票,必须在表决前向常熟市人民法院书面提出,经法院同意后发放临时表决票,只有在最终统计结果出来时确认该债权人的原表决票确实没有递交的情况下,才可将其表决情况记入到表决结果中。
四、表决票的收集、统计
由工作人员在会场现场检查表决箱为空箱,然后将各个表决箱封锁后交付给会场的表决票收集人(表决箱由两人负责);再由收集人到会场进行表决票收集,收集完之后统一交到统计人员手中。该过程将由管理人全程摄像记录。
工作人员在收到表决箱后,现场打开表决箱,进行统计。对非通过本规则第三条发放的表决票,则该表决票视为无效。如收集的有效表决票等于或少于已发放的表决票,则表决统计行为有效;如收集的有效表决票多于已发放的表决票,则应查明原因并重新启动表决统计程序。
以邮寄、传真或直接送达方式提前表决的,在确认其之后未表达相反的书面意见情况下,其表决意见视同现场投票表决,直接统计计入整体表决结果中(包括到会人数和其所代表的临时表决权额)。
因正当理由需提前离场的,可将表决票提前交付统计人员,视为参加本次会议表决。
五、表决结果的确定
出席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表决规则”、“破产财产管理方案”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并且其所代表的表决权额占表决权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即为通过“表决规则”、“破产财产管理方案” 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如本次债权人会议经表决未能通过“表决规则”、“破产财产管理方案”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且存在由管理人与全体债权人会议进行协商并修改方案可能的,可进行第二次表决。
如管理人编制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经表决未能通过,又没有协商修改的可能,或经二次表决仍未能表决通过的,管理人将把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及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报请人民法院予以裁定。
六、分配率依法产生变更时的书面表决方式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由此,在本案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仍有可能出现目前尚未申报的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并参加本案的分配。为便于各债权人节省时间和费用,如出现新的债权导致本案分配率依法产生变动而需要再次由全体债权人表决的,不再召开现场会议,由管理人编制新的分配方案后邮寄各债权人,由全体债权人在接到新的分配方案后十天内书面表决并将表决票邮寄回管理人,管理人依法统计并在管理人网络平台上公布的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作出裁定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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