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院前来我所指导破产管理人工作
.png)
3月13日下午,苏州中院司法鉴定科一行、常熟市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孔维寅前来我所指导破产管理人工作。

我所主任卢携、破产清算法律专家王东辉分别介绍了我所入册破产管理人后参与的破产项目及团队运作方式、回避制度、风险承受能力等制度,分享了我所对企业进行的破产管理人法律事务讲座后的反响与经验。
苏州中院领导对我所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清晰及所做台账细致程度给与高度肯定,同时针对我所目前申报管理人集中于常熟法院,受律所规模的局限性及破产案件中签率不高的情况,希望我们对外后续业务要不断拓宽,向常熟周边地区发展,对内要继续完善内部机制,规范各项制度,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双方能多探讨多合作,共同把企业破产管理人法律事务做好,通过破产重整让企业能实现重生,使之能继续创造价值,维护地方经济增长,维护社会稳定。 |